| 1 以色列人哪, 现在我所教训你们的律例, 典章, 你们要听从遵行, 好叫你们存活, 得以进入耶和华你们列祖之神所赐给你们的地, 承受为业.
2 所吩咐你们的话, 你们不可加添, 也不可删减, 好叫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, 就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命令.
3 耶和华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, 你们亲眼看见了. 凡随从巴力毗珥的人, 耶和华你们的神都从你们中间除灭了.
4 惟有你们专靠耶和华你们神的人, 今日全都存活.
5 我照着耶和华我神所吩咐的, 将律例, 典章, 教训你们, 使你们在所要进去得业的地上遵行.
6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. 这就是你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, 聪明. 他们听见这一切律例, 必说, 这大国的人真是有智慧, 有聪明.
7 哪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, 像耶和华我们的神, 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,
8 又那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, 典章, 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,
9 你只要谨慎, 殷保守你的心灵, 免得忘记你亲眼所看见的事, 又免得你一生, 这事离开你的心. 总要传给你的子子孙孙.
10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那日, 耶和华对我说, 你为我招聚百姓, 我要叫他们听见我的话, 使他们存活在世的日子, 可以学习敬畏我, 又可以教训儿女这样行.
11 那时你们近前来, 站在山下. 山上有火焰冲天, 并有昏黑, 密云, 幽暗.
12 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, 你们只听见声音, 却没有看见形像.
13 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, 指示你们, 就是十条诫, 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.
14 那时耶和华又吩咐我将律例, 典章教训你们, 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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